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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 助力哈大高速路政管理走出困境
信息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12-13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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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  助力哈大高速路政管理走出困境

(综合类信息)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自2013年以来,省公路应急处置救援中心(以下简称“应急中心”)依托省路政局大庆处延续承担哈大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经过3年多运行,克服诸多不利因素,基本保持了路政管理稳定有序开展,为哈大高速安全运营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由于转型发展而带来的结构性矛盾也日渐突出,严重制约了哈大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进程。期待借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契机彻底理顺路政执法管理体制,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和执法规范化水平,助力哈大高速路政管理尽早走出困境。

一、承重克难较好完成路政管理任务。应急中心最初来源为1991年成立的哈大公路管理处,一直负责绥满高速(哈大段)K499+114至K631+965的路政管理工作。目前应急中心机关设路政科、治超办和稽查科,分别负责巡查和治超业务的指导和执法监督工作;下设哈尔滨、肇东、大庆3个基层路政中队,负责辖区内的路政巡查工作,并依托省政府审批的哈尔滨、肇东、承平、安达4个二类治超站和大庆一类治超站开展治超工作;全中心从事路政管理工作的职工共计110人,占职工总数48%。

近年来,应急中心克服体机制不畅通、路政人员结构老化、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和设备陈旧等诸多困难,积极开展哈大高速路政管理工作。按照“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公路畅通”的工作原则,所属各路政中队坚持每天对辖区进行常规巡查,节假日、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对擅自占用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行人上路、搭乘等违法现象进行治理,协调交警部门和养护部门,及时清理交通事故现场,对损坏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按照黑政发〔2002〕5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占用、挖掘公路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标准的通知》的文件制定的标准对损坏的路产进行索赔,及时收回路产损失,修复损坏的公路附属设施,治理违法占用建筑控制区的行为。按照《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自2016年9月21日起进行了路政宣传,重点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规定》和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与交警哈大大队共同制定了联合治理方案,推进哈大高速公路的路、警联合执法工作,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大庆治超站对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整,对称重设备进行了审验、调试,已达到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的要求,哈尔滨、肇东、承平、安达4个二类检测站因配套设施不完善(无检测设备和卸货场地,交警部门同时提出这个问题),联合执法工作暂未开展。与龙江发展收费公司、养护公司和交警总队哈大大队密切合作,较好的完成了哈大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为哈大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做出了应有贡献。

二、生存压力促进应急中心转型发展。从1991年到2017年,应急中心走过26年不寻常的发展历程,从单位名称、隶属关系、职能定位等情况几经变迁,特别是从2000年部分资产剥离上市后到2006年省收费局成立之前,应急中心的前身,当时的肇东处(所)比较混乱,一度处于基本无上级状态;2006年至2013年间,又没了“户口”丢了“粮证”,处于“有娘没奶”的状况,只能寻求转型发展;从2013年开始,经过应急中心领导班子不懈努力,在上级的大力支持下,又重新落了“户口”领了“粮证”,重新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单位,并且被赋予了应急工作职能,实现了质的蜕变,也以此为标志,应急中心从此走出低谷迎来了难得的转型发展期,并取得了脱胎换骨的变化。经过短短4年时间,应急中心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勇于担当、乘势而上、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区域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布局方案》要求,建成了技术力量雄厚、人员机构完备、设备装备先进、管理标准规范的专业化省级高速公路应急处置救援中心,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的“平急结合、联运有序、反应迅捷、运输高效”的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体系。

应急中心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付出和取得的出色的工作成绩赢得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的广泛赞誉。正是基于这种不懈的奋斗拼搏精神和省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管理局的大力支持,2017年7月,应急中心又由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应急处置救援中心更名为黑龙江省公路应急救援中心,应急机构得到了完整批复,职能职责得以最终明确,至此,应急中心转型发展在法律层面得以最终完成,标志着应急中心从此迎来全新的发展时期。

三、结构矛盾严重制约路政规范管理。转型发展的成功为应急中心开辟广阔的生存空间和发展前景,但同时,也因为与路政职能相冲突,天然存在结构性矛盾,对路政管理制约和影响是巨大的,导致一些突出性问题难以解决。一是路政管理工作经费不足。省财政部门核准的经费中无路政管理经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路政工作的正常开展,达不到巡查频率;执法车辆装备老化,难以满足工作需求。二是哈尔滨、肇东、承平、安达4个二类治超站配套设施不完善,入口无检测设备、无卸货场地,严重的制约了治超、联合执法工作的开展。三是因无路政管理职能,自2017年起,应急中心上缴财政的赔(补)偿款不予返还,对设施修复维修造成影响。四是执法证件无法办理,执法人员不能得到及时调整和补充。

以上问题,是改革发展过程中的过渡性问题,要想一劳永逸地圆满解决,必需以改革的思维和手段来解决,该单位期待借助全省事业分类改革和交通综合执法改革的有力契机,能够为该单位解决问题,走出困境提出终极解决方案。  

                       (应急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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