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加强公路养护管理 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工作情况及问题建议
(综合类信息)
一、2017年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开展示范路创建,打造“畅、舒、美”交通环境。按照省公路局《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示范路创建实施标准》,在加卧站加黑路实施创建示范路136公里,超额完成计划外示范路128公里。其中黑洛公路(K431—K547)116公里,加漠公路(K247-K259)12公里;地方投资260万元,实施“百里画廊”工程,将公路两侧50米范围内清林;加漠公路(K0+000-K9+272)9.272公里,也达到了省局创建标准。养护示范路的创建,大大改善了大兴安岭地区公路沿线景观,提高了行车安全及感官舒适性,整体提升了大兴安岭地区公路养护水平。二是加强日常养护管理,突出抓好日常养护。以日常性公路保洁保养、道路小病害处置以及公路路肩、边坡边沟、绿化为主要工作内容,加强巡查,确保路肩整齐、无垃圾堆积物、排水顺畅、路面无积水等现象。同时根据公路运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性养护和路面恢复性养护,及时修补路面病害,科学处理路面裂缝,预防融雪、积水下渗对公路造成严重破坏,最大限度降低雨水对路面的影响。共完成灌注路面裂缝37.26万延长米、修补坑槽15614平方米、处置水毁2574立方米、沉陷37025立方米,处理冰湖24348立方米。三是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保障公路安全。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制作安装全区干线桥梁信息牌、限载标志、指路牌等标志584块。通过完善各类公路标志,使公路通行得到安全保障。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提高应对暴风需等恶劣天气的应对能力,能够及时、高效的完成清雪保通任务,各县(区)公路站制定并启动《清雪保通应急抢险预案》,建设应急储备库,在冬季来临前做好设备检修,按照小雪当日清除,中雪两日内清除,大雪3日内清除的要求,保证清雪防滑工作有序进行。并通过在所辖重点路段撒防滑料、在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语牌、在清雪作业现场布置路政执法车引导过往车辆等措施,快速完成清雪任务。目前,已出动机械台班175台班,清除积雪343万立方米,铺撒防滑料1025立方米,累计工日347日。四是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定期开展检查。贯彻省厅安全生产管理文件精神。集体讨论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确定各部门职责,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截至目前,未发生安全事故。五是加强超限治理,提高护路意识。以超限检测站为依托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漠河县利用简易大篷车坚持24小时治超,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重点对超载的运煤、运砂石车辆进行集中治理。各治超检测站能够按要求公示处罚认定标准及治超工作流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称重仪器进行了检测标定,确保了称重数据的准确性、合法性。交警、公路、运管等部门加大治超联合执法工作力度,各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法程序,统一车货总重限值认定标准,按规定填写称重和卸载单,制作处罚文书。各县区公路机构、交警部门在依托超限检测站或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指定的执法站所执法的同时,还加强了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流动巡查,采取不定时、不定点的巡查方式,发现疑似超载车辆将其引导至固定治超站进行检测,严厉打击绕行治超站、躲避治超检查的车辆,有效打击和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六是加强普法宣传,维护路产路权。为全面推进依法治路,在全区形成爱护公路、依法保护公路的良好氛围,2017年5月5日开始,大兴安岭行署交通运输局以“爱路护路,服务出行”为主题,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名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保条例》、国家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路域环境整治等有关内容。组织路政执法人员,利用流动宣传车深入到各乡镇、林场居民区进行公路法律法规宣传;利用公路客车停靠站粘贴画报,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单,给群众讲解公路法律知识;在过境重点路段悬挂宣传条幅;通过深入企业走访,法律服务上门的方式对所辖路段沿线重点单位、企业和个人,尤其针对十八站煤矿、古莲河煤矿等重点企业进行重点宣传;甄选百姓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短信、漫画、路政宣传口号,将公路相关法律法规以手机群发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形式,进行全覆盖宣传。宣传月期间,漠河县、塔河县、呼玛县、加格达奇区、加卧大道的集中宣传都进行了电视台同步报道,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了强化治超的必要性,提高了群众爱路护路的法律意识。
二、公路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治超检测站未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漠河漠满治超检测站没有建成,呼玛治超检测站没有固定地衡和卸货场地。
二是路警联合执法不到位。各县(区)政府对路警联合执法重视程度不够,未能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坚持24小时联合执法。
三是缺少养护技术专业人才,尤其地区公路处及直属站段,人员不足,养护工作的开展存在一定阻碍。
三、意见及建议
一是协调有关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增加路政治超执法人员,购买、更换路政执法设备。
二是各县(区)政府应积极投入资金完善治超检测站建设,没有治超检测站的当地政府要指定并公开临时性治超执法、称重、停车、卸载等所场,同时组织开展好路警联合执法。
三是尽快招聘公路养护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
(大兴安岭行署交通运输局供稿)